巴黎大会后的气候变化治理:寻求实质性合作
郝敏教授, 国际关系学院 | 2016年11月23日
在制定全球气候变化议程这一问题上,中美两国的态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2014年至2016年年初,中国和美国发表了多项联合声明,并且成功地推动了《巴黎协定》的签署,为2020年之后的国际合作制定了框架。中美两国间的深度合作将继续主导未来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方向。
中美两国的合作经历值得探究,尤其是在清洁技术、能源金融以及碳交易市场等方面,中美探索出的合作模式或可在世界其他国家推广应用。美国是全球绿色科技创新的领先者,而中国的贡献也不断增加。自“十一五”规划(2005至2010年)以来,北京已设立更加严格的环保与能效标准。绿色专利数量与比重的上升有目共睹。此外,中国通过广泛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与太阳能光伏产业,积累了很多国际清洁技术合作的经验。《巴黎协定》签署后,中国的清洁技术市场迅速扩大,中美两国在清洁技术转移、引进技术本地化以及联合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潜力巨大。
在能源金融领域,经过实践检验的金融体系与创新的金融工具使美国居于世界领先地位,而中国近年来也在不断发展和迅速赶超。例如,中国的绿色债券在2016年已增长十倍有余。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加速更早:天使投资额于2006年就已开始增长;2011年起,公私合作投资不断飙升。两国在金融工具与产品、投资渠道、以及绿色金融的风险管理等领域的合作有着广阔的前景。
此外,中国正在积极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减排政策。自2013年起,中国建立了7个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作为在不同社会经济环境下的政策工具实验。全国范围内的碳交易市场将于2017年启动。该市场预计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美国在区域性碳排放交易系统方面也不乏经验,如建立“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计划(RGGI)与加州排放交易体系(California ETS)等。如果两国能够成功建立碳交易市场间的联动机制,这将会成为全球碳交易市场联动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郝敏教授, 国际关系学院 | 2016年11月23日
Joanna Lewis教授, 乔治城大学,外交学院 | 2016年11月23日